2018年部門預算- --方城縣物資局
發(fā)布時間:2018-02-14
第一部分 方城縣物資局概況
一、主要職能
二、機構設置
三、部門預算單位構成
第一部分
物資局概況
一、物資局職能職責。
1.宣傳貫徹黨的物資工作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,加強系統(tǒng)內(nèi)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,不斷提高干部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(zhì)。
2.對全縣國有物資行業(yè)進行管理和領導,為全縣工農(nóng)業(yè)生產(chǎn)、人民群眾生活提供物資保證。
3.負責對全系統(tǒng)的人、財、物進行統(tǒng)一管理,負責全系統(tǒng)的財務管理和內(nèi)部審計。
4.負責物資系統(tǒng)700余名職工和350余名退休人員的發(fā)展、穩(wěn)定及國有資產(chǎn)的保值增值。
5.承辦縣委政府下達的其他重點工作任務。
二、物資局機構設置
物資局為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正科級一級單位,現(xiàn)有干部職工24人,其中在職人員12人,退休人員12人。下設有辦公室、人事股、紀檢監(jiān)察室、財務審計股、綜治信訪股。物資局下屬二級單位11家,為國有企業(yè),收支均未納入財政預算。
三、物資局部門預算單位構成。
根據(jù)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納入財政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包括物資局和0個二級預算單位。
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物資局和0個二級預算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:
序號 | 單位名稱 |
1 | 方城縣物資局 |
2 | |
3 |
第二部分物資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附件: 物資局2018 年度部門預算表
一、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
二、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
三、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
九、國有資本經(jīng)營預算支出情況表
第二部分
物資局 2018 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(具體內(nèi)容)
,一、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物資局2018年收入總計46.66萬元,支出總計46.66萬元,與2017年相比收、支總計各減少11.47萬元,下降19.73 %。主要原因:壓縮開支。 。
二、收入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物資局2018年收入合計46.66萬元,其中:一般公共預算46.66萬元; 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;其他收入0萬元;部門財政性資金結轉(zhuǎn)0萬元。
三、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物資局2018年支出合計46.66萬元,其中:基本支出26.66萬元,占57%;項目支出:20萬元,占43 %。
四、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
物資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46.66萬元,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0萬元。與 2017 年相比,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減少11.47萬元,下降19.73%,主要原因:壓縮開支。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物資局2018 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為46.66萬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教育(類)支出0萬元,占0%;科學技術(類)支出0萬元,占0%;社會保障和就業(yè)(類)支出3.47萬元,占7.44%;醫(yī)療衛(wèi)生與計劃生育(類)支出4.14萬元,占8.87%;農(nóng)林水(類)支出0萬元,占0%;住房保障(類)支出1.51萬元,占3.24%;糧油物資儲備支出37.54萬元,占80.45%。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物資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6.66萬元,其中:人員經(jīng)費28.25萬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獎金、社會保障繳費、伙食補助費、績效工資、其他工資福利支出、離休費、退休費、退職(役)費、撫恤金、生活補助、 醫(yī)療費、助學金、獎勵金、住房公積金、提租補貼、購房補貼、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;公用經(jīng)費18.41 萬元,主要包括:辦公費、印刷費、咨詢費、手續(xù)費、水費、電費、郵電費、取暖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、差旅費、因公出國(境)費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會議費、培訓費、公務接待費、專用材料費、勞務費、委托業(yè)務費、工會經(jīng)費、福利費、公務用車運 行維護費、其他交通費用、稅金及附加費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、辦公設備購置、專用設備購置、大型修繕、信息網(wǎng)絡及軟件購置更新、其他資本性支出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
我局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。
八、 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
我局2018 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預算為0萬元。2018年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數(shù)比 2017 年減少0萬元。
具體支出情況如下:
(一)因公出國(境)費0萬元,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主要原因:我單位無此項開支。
(二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,其中,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;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,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。我局2018年沒有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(shù)比 2017年0萬元,主要原因:我單位沒有公務用車。
(三)公務接待費0萬元,主要用于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預算數(shù)比 2017 年減少0萬元。主要原因:我單位在財政未此項開支。
九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
(一)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情況
物資局2018年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支出預算18.41萬元,主要是保障機關正常運轉(zhuǎn)及正常履職需要的各項支出。
(二)政府采購支出情況
2018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0萬元,其中: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、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。
(三)政府性基金支出情況
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。
(四)國有資本經(jīng)營支出情況
2018年國有資本經(jīng)營0萬元。
第三部分
名詞解釋
一、財政撥款收入:是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二、事業(yè)收入:是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 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門取得的除“財政撥款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單位經(jīng)營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業(yè)基金彌補收支差額:是指事業(yè)單位在當年的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、“經(jīng)營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,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(yè)基金(即事業(yè)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國家規(guī)定提取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)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(zhuǎn)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,其內(nèi)容包括人員經(jīng)費和日常公用經(jīng)費兩部分。
六、項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:是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,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八、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: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)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,包括辦公及印刷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會議費、福利費、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、辦公用房水電費、辦公用房取暖費、辦公用房物業(yè)管理費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