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8-19
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
李太蘭因保管不善,將權利人李太蘭證號為: 方國用(1995)字第18號、地號為:01-36-18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,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太蘭
2019年8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