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6-04
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聲明
曹松山因保管不善,將權利人曹松山證號為: 方國用(2010)第436號、地號為:01-63-98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曹松山
2019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