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所有權證遺失聲明 (3)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5-10
房屋所有權證遺失聲明
曹松山因保管不善,將權利人曹松山證號: 方201005404號房屋所有權證遺失,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現聲明該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曹松山
2019年 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