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第十八條的規(guī)定,方城縣審計局自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6月8日,對方城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預算執(zhí)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?,F(xiàn)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及評價
方城縣應急管理局為縣政府組成工作部門,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,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等突發(fā)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。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(jiān)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(yè)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;貫徹落實應急管理、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政策性規(guī)定,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、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(guī)劃;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,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,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、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,綜合協(xié)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,組織開展預案演練,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;牽頭建立統(tǒng)一的全縣應急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,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,建立監(jiān)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,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,依法統(tǒng)一發(fā)布災情等工作。
內設辦公室(安全生產綜合協(xié)調股)、政策法規(guī)股(行政審批服務股)、應急救援指揮中心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股、非煤礦山工貿行業(yè)安全監(jiān)督股等5個股室。下設應急服務中心(規(guī)格副科級,編制數(shù)16名,內設機構7個,分別是綜合辦公室、宣傳培訓股、應急服務股、應急救援股、綜合減災股、災害救助股、物資保障股),人民政府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(規(guī)格股級,編制數(shù)3名),防震減災中心(規(guī)格股級,編制數(shù)4名)等3個事業(yè)單位,均為全額預算管理,財務未單獨核算。
縣應急管理局提供的資料顯示,機關行政編制7名,事業(yè)編制23名,現(xiàn)有在職人員40名,退休人員8名,勞務派遣7名。
2021年,縣財政局批復應急管理局部門支出預算3308900元(人員經費2069400元、公用經費1239500元),實際預算支出執(zhí)行3549445.35元,執(zhí)行比例107%;年度本級追加支出預算3516185元(人員經費11185元、公用經費205000元、專項經費3800000元,壓減非必要非剛性支出-500000元),本級追加支出預算執(zhí)行531185元,執(zhí)行比例15%,年度上級追加支出預算11791020元(系項目經費),上級追加支出預算執(zhí)行1170000元,執(zhí)行比例9.9%。年度預算合計18616105元,預算支出執(zhí)行5250630.35元,總執(zhí)行比例28%。年初恢復零余額用款額度1145269.67元,年度支出1142398.96元。
審計結果表明,方城縣應急管理局能夠按照相關要求組織實施2021年度預算管理工作,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財經法規(guī)的有關規(guī)定,但審計發(fā)現(xiàn)還存在預算編制不規(guī)范、超預算支出、預算執(zhí)行率低等問題,有待進一步糾正和改進。
二、審計發(fā)現(xiàn)的主要問題
(一)預算(決算)編制方面存在的問題
1.預算編制不科學造成預算執(zhí)行率低
(1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其他收入-一般罰沒收入1000000元,賬面反映實際完成319000元,按照財政批復完成率31.9%。
(2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應急管理局辦公費960000元,年中剛性支出調減500000元,當年追加465000元,當年應使用額度合計925000元,實際使用164849.98元。預算執(zhí)行率17%。
(3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應急管理局電費30000元,實際支出0元。
2.預算編制不完整造成無預算支出
2021年財政預算未批復應急管理局咨詢費、郵電費、差旅費、維修(護)費、租賃費、勞務費。實際支出咨詢費20000元、郵電費10937元、差旅費267158元、維修(護)費2650元、租賃費5000元、勞務費329232.42元,合計634977.42元。
3.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。
2021年固定資產科目反映購置通用設備12600元,預算批復車輛購置費420000元,合計432600元。年初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。
4.未嚴格執(zhí)行績效評價管理制度。
2021年7月23日宛財預[2021]435號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00000元,2021年7月29日宛財預[2021]439號下達中央災后重建補助資金500000元,2021年11月13日宛財預[2021]663號下達2021年受災群眾救助省級補助2750000元,2021年11月13日宛財預[2021]664號下達2021年因災倒損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省級補助資金1755400元,2021年12月16日宛財預[2021]716號預下達2021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801000元,2021年12月21日宛財預[2021]717號下達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5990000元,合計13996400元。截止審計時未開展績效目標編制工作。
5.決算(草案)編制不真實、數(shù)額不準確
(1)2021初恢復用款額度1145269.67元,決算報表反映年初結轉結余1150341.42元,差5071.75元。
(2)賬面反映,2021年財政撥款收入6293991元,決算報表反映,2021年財政撥入5379464.75元,差914526.25元。
(3) 賬面反映,2021年業(yè)務活動費-其他商品服務支出575818元,福利費支出0元。決算報表反映,2021年其他商品服務支出505818元,福利費支出70000元。
(二)預算執(zhí)行方面存在的問題
1.超預算支出202589.26元,其中:
(1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應急管理局公務接待費20000元,2020年結轉2021年使用6320元,當年應使用額度合計26320元,實際列支182860元,超支156540元。
(2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應急管理局公務用車運行費30000元,實際列支32448.48元,超支2448.48元。
(3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應急管理局會議費0元,2020年結轉2021年使用16568.22元,實際列支60169元,超支43600.78元。
2.預算執(zhí)行率低
(1)2021年10月12日財政預算批復(本級追加)應急管理局產業(yè)集聚區(qū)地震安全性評價費用1280000元,實際支出0元。
(2)2021年9月23日財政預算批復(本級追加)應急管理局地震災害風險普查項目費用300000元,實際支出0元。
(3)2021年8月30日財政預算批復(本級追加)應急管理局購置應急執(zhí)法車費用420000元,實際支出0元。
3.公用經費和日常項目支出未按規(guī)定壓減228835.18元。
(1)2021縣應急管理局賬面反映印刷費支出142156元,與2020年同期131739元相比增加10417元。
(2)2021縣應急管理局賬面反映公務接待費支出182860元,與2020年同期33367元相比增加149493元。
(3)2021縣應急管理局賬面反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2448.48元,與2020年同期27464.30元相比增加4984.18元。
(4)2021縣應急管理局賬面反映會議費支出60169元,與2020年同期11138元相比增加49031元。
(5)2021縣應急管理局賬面反映郵電費支出10937元,與2020年同期4875元相比增加6062元。
(6)2021縣應急管理局賬面反映差旅費支出267158元,與2020年同期258310元相比增加8848元。
(三)未嚴格執(zhí)行公務接待制度。方城縣應急管理局2021年度公務接待費支出96604元,審計發(fā)現(xiàn)有90357元未按照相關規(guī)定附接待公函、接待清單等必要附件。
(四)未按規(guī)定實行政府采購12600元。
2021年“固定資產-通用設備”列支在方城縣東康電子有限公司購平板電腦6臺12600元,未經政府采購。
(五)重復報銷費用500元。
2021年業(yè)務活動費用-差旅費中列支王文沅、劉智遠2020年9月14-15日赴信陽參加全省災害信息員培訓差旅費共計1720元。其中伙食補助400元,公雜費補助320元,車費報銷1000元。重復報銷車費500元。
(六)會計核算不規(guī)范2414950元。
(1)未嚴格執(zhí)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,造成少計提折舊735200元。系2021年賬表反映,未設置固定資產折舊科目,自2019年至2021年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735300元,實際未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費。
(2)應計業(yè)務活動費而沖減福利費9650元,系2021年其他應付款-福利費列支中列支文印費9650元。
(3)2021年財政預算批復應急管理局2020-2021年自然災害救災資金1670000元,國庫集中支付系統(tǒng)數(shù)據顯示支付1670000元,急管理局2021年收支業(yè)務未做賬務處理。
(4)列支以前年度費用243871元。
2021年業(yè)務活動費-公務接待費支出中列支2019年度費用82594元、2020年度費用90008元,計172602元; 2021年業(yè)務活動費-會議費支出中列支2019年度費用40187元、2020年度費用19982元,計60169元;2021年其他應付款-工會費列支2019年3月購蛋糕款11100元。合計243871元。
(七)內審工作開展情況
截止審計時,未配備專職人員,內部審計工作未開展。
三、審計(調查)處理及整改情況
對此次審計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,方城縣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。方城縣應急管理局具體整改情況由其自行公告。